一名年輕華裔建築商人聲稱,他被兩名警員誣賴闖紅燈,還被要求私下“解決”,但他拒絕“吃死貓”,結果被警員開了一張300令吉的罰單。他當場拒絕簽名,並在事發後即刻到警局報案,投訴兩名警員濫權。
來自阿兒瑪松林園的陳華勝(22歲),13日凌晨2時吃完宵夜後,開車載兩名友人,從拉惹烏達方向轉進峇眼花園專科醫院一帶,結果被當時共騎一輛摩多的警員追上,並指他闖紅燈。
陳華勝週四(15日)早上通過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陳德欽欽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當時我一邊開車,一邊講話,到了交通燈前,雖然顯示綠燈,但卻不自覺地停下車來,才驚覺是綠燈,於是踩油門轉進峇眼花園專科醫院一帶,不過,轉到一半時,交通燈已轉為黃燈。”
2警要求私下“解決”
他說,才轉彎就看到迎面的警員追上,而他也立即停車。
陳華勝聲稱,兩名警員與他交談時,不斷提及要如何“解決”,但他堅持沒錯,所以不願“吃死貓”。
“我當時叫警員開傳票,對方開了一張闖紅燈的300令吉傳票給我,但我想想又覺得不公平,所以拒絕簽名,結果兩名警員當場聯絡上司,詢問如何處理,最後在傳票寫下我拒絕簽名。”
他在凌晨2時45分到威中警察總部報案,他堅持自己沒有闖紅燈卻被冤枉,希望警方調查。
陳德欽說,凌晨是犯罪高風險時間,他鼓勵警方在犯罪策略性地點加強巡邏,而不是在交通燈一帶巡邏,這是不切實際的做法。
他說,由於事情發生在威北,他將會聯絡威北警區主任及檳州總警長反映問題。
他希望在此事還未上法庭前,尋求檳州總警長的協助。他也希望當有人報案時,警方能夠認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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