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5, 2011

回教宗教局移交撤销状 孙佩佩终恢复非回教徒身份

威中回教宗教局履行承诺,于今日下午把撤销状,移交给被误导改信回教的16岁少女孙佩佩的祖母,这也意味孙佩佩终于恢复非回教徒身份! 槟州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陈德钦及联委会秘书准拿督刘一端,于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这项好消息。

陈德钦指出,有关撤销状是由威中县回教宗教局局长莫哈默查玛鲁丁,亲自前往孙佩佩的祖母陈梦珠的住家移交,当时在场见证者有他和刘一端。此外,该局官员也会在较后把有关撤销状亲自移交给目前居住在玻璃市亚娄少女批护中心的佩佩,并会向佩佩解释撤销改信回教一事。他表示,有关佩佩改信回教风波,经过昨日他和刘一端陪同陈梦珠前往威中回教局与官员会议后,获得以上结果。他说,回教局发出的撤销状是指佩佩改信回教完全无效,同时将会自动撤销有关入教资格。他也不忘感谢各方面的协助。

刘一端表示,回教局发出的撤销状内容第四项有列明及做出黑白道歉。他说,这起事件已经获得解决,他也已经向马华总会长、署理总会长、及槟州主席报告。他强调,身为马华领导层,会全力捍卫民族的权益,并希望华社对马华有信心。据了解,孙佩佩之前因为与姑姑发生争执而申请福利局批护,虽然她已经获得撤销改信回教资格,但她还必须逗留在疪护中心直至本月17日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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