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9, 2011

百利镇十三公司土地持有人 要求重新划分地契

      百利镇十三公司土地第二代及第三代持有人,今日寻求槟州马华协助,要求州政府重新划分28年前被征用的地段地契,以及交待是否要在该处建造流浪猫狗收留中心,并要求州政府归还其余没被征用的土地。
据了解,百利镇十三公司是由13名股东,在1930年合资1万4000令吉,购买一块134依格土地,因为当时有13名股东,所以该地段被命名为十三公司。
1983年,州政府要全面发展百利镇化粪池,因此当中的lot1377面积109依格的地段被州政府征用。
有关化粪池已经于2009年竣工,然而真正被征用的土地只是102依格,因此土地持有人认为是时候重新划分土地地契。
因为当时州政府只是赔偿股东102依格的土地价钱,至今有关土地持有人仍然必须缴付其余的7依格的地税。
同时,土地持有人也对于这7依格的土地,是否已经被不明认识转给州政府建造流浪猫狗收留中心而感到担心,因为这20多年来,土地持有人不曾进行任何买卖事项。
据知,土地持有人曾在去年7月分别致函2次予威中县土地局,然而该局却没有回复。同年12月,他们再次致函予县长,要求对该地段重新作出评估,但是县长依然没有回函。
因此,这些土地持有人在无计可施之下,今日寻求马华槟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陈德钦,及马华槟州联委会秘书准拿督刘一端的协助召开记者会。出席者包括土地持有人第二代陈德喜(85岁)和陈摇弟(83岁)。
土地持有人发言人何永发表示,今日召开记者会主要是有3个诉求,即lot1377地段经过向州土地测量局评估后,依然是属于十三公司的名字,因此要求土地局重新划分地契。
其次,当初没被征用的7依格土地,股东仍然必须每年缴付地税,同时也对于有代义士在报章上说,威省市政局打算把该地段做为建造流浪猫狗收留中心而感到不安。
此外,lot1377地段,面积共119依格,然而州政府在征用109依格地段时,周旁的约11依格土地被州政府冻结,因此希望州政府归还。
陈德钦:呈备忘录予林冠英
陈德钦表示,马华对于这起事件非常关注,他将在记者会过后建议十三公司土地持有人到警局报案,并将会呈交完整的备忘录给掌管土地委员会的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
他说,有关土地是先贤们刻苦耐劳留下,因此必须专业化解决,同时也促请县长尽快站出来,商讨这项土地问题。
刘一端指出,有关地段在1983年2月1日被州政府征用至今已经28年,当时征用土地的borang K指明,有关土地被征用是作为化粪池用途,如果有关当局要把剩余地段建造流浪猫狗收留所,地主有权力使用法律起诉政府。
他也遗憾,地主去年发给土地局的信函,要求重新发出地契,至今没有任何下文,并试问,这样算是有效率的政府吗?
他说,马华将会通过法律局研究这起事件,尽力给予地主协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