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9, 2011

學駕車閃車撞毀車頭‧報告不符保險拒賠

27歲室內裝修員聲稱,今年1月間他在吉隆坡旺沙馬朱烏魯巴生路駕駛時,為了閃避一輛迎面撞來的汽車,以致自己的車被逼撞向路旁的分界堤,造成車頭部嚴重撞毀。他較後向自家保險公司索償,但卻被告知其報案書內容與該公司檢驗員的調查報告不符,以致索償失敗。

來自南美園的事主饒振祥指出,事發當晚10時25分,他開車從旺沙馬朱方向朝斯里蘭拜駛去,不料對面車道突有一輛轎車迎面撞來,他赶緊閃避,其邁微轎車因而撞向路旁的分界堤,車頭部受損。
由於對方在出事後立即逃離現場,因此他來不及看清對方的車牌號碼和車款。事後,他依照正常程序向警方報案,並向購買車險的保險公司索賠。他買的是一號保車險,保額是4萬5000令吉,每年需付1369令吉。
上訴逾半年無下文
“我的車子還在吉隆坡的修車廠,保險公司派出檢驗員來調查車子的損壞程度,最後認為我的報案書內容和車子檢驗結果不符,所以我的索償要求被拒。”
饒振祥對此深感不滿,週三向馬華檳州公共服務暨投訴局主任陳德欽求助,及向媒體申訴整個過程。出席者有馬華大山腳區會婦女組主席吳瑞音。
饒振祥在保險公司拒絕他的索賠申請後兩週,向保險公會上訴,但至今仍無下文。損壞的車子如今已停放在修車廠9個月,除了無法使用該部車子,他每月還須償還600令吉的汽車貸款。
根據保險公司的回函聲稱,饒振祥向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與他在報案書上的內容不符,而且事發現場的照片與汽車被撞後的損壞程度,也有所出入,所以不批准他的索償申請。
對此,陳德欽表示會致函國家銀行屬下專門負責關於保險投訴的單位,以反映上問題。根據他過往處理個案的經驗,有關單位的效率極高,一些個案在上訴後都獲得良好回應。
“我也會致函有關保險公司,以瞭解檢驗員的調查結果,以便給予事主一個合理的交代。


饒振祥(中)向陳德欽(左)出示報案紙,申訴他的遭遇。旁為吳瑞音。







保險公司回函,指饒振祥向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與他在報案書上的內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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