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3, 2011

威中土地租赁权风波 言论有误导 马华炮轰林冠英

针对民联州政府批准威中一块2.675英亩的60年土地租赁权给巴当拉浪区州议员陈宗兴及拿督陈从福,马华大山脚区会今日召开记者会,抨击首长林冠英给予的解释存有误导性,州政府的决定是没有以民为本,反而是以私人利益为重,众人的利益搁置一旁。
区会主席准拿督刘一端表示,这个事件在日前被揭发后,林冠英有做出澄清,当时他回应说这块位于威中Lot 1995 Mukim 10的土地以前是陈氏兄弟家族所属,现在州政府把这块地归还给他们。
他说,在1982年届满期前是属于租赁地,届满后陈宗兴的外祖母并没有做出申请,直至2003年陈氏两兄弟向前朝政府重新申请,当时政府听取部门专业的意见后,只发出了临时地契给他们。岂料,在今年的7月28日,民联州政府却发出了租赁权给俩兄弟。
记者会上刘一端出示图测,这块土地在宋万庆路Caltax油站后面的黄金地带,就在双溪南眉河河口,部分的土地被水淹没,处于低洼的地方。
“这块地的周围发展迅速,州政府给60年的决定,我认为是大错特错,前朝政府在2008年1月24日的行政议会内,有3个政府部门没有给予支持,已经拒绝他们两兄弟的申请。”
他 说,城市发展策划部门是基于这块土地是政府地,应该被保留给将来公共用途;水利灌溉局拒绝的理由是,保留作为水库来应付双溪南眉河河水的溢出,任何在土地 上的活动将影响到淹水;威中土地局则将他们的报告呈给州土地委员会,在2007年12月3日,也因以上的原因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他认为,林冠英的解释严重误导人民,这个租赁权与新村的租赁权是两回事,必须考虑到各部门专业的评语,因为这是属于政府的土地,必须考量到整个蓝图及周围的发展。
曾扬言不再拨地予高层 陈德钦指责首长说谎
区会署理主席陈德钦认为,首长林冠英在讲骗话,因为首长在上任后的几个星期后曾说过“他的州政府不会再拨出另外一寸地给民联的州议员或是党的高层”,然而,陈宗兴两兄弟的这块土地却通过他手中被批下。
他说,有关租赁地在1982年到期,过了21年,陈宗兴与陈从福才重新去申请,不过当时前朝政府只批下临时地契,在民联政府执政下,却发出了租赁权给他们。他认为,林冠英做出这个决定有裙带作风。
他进一步解释临时地契与租赁地的区别,临时地契是政府随时可以收回,无须赔偿一分钱;而租赁权,若将来政府要拿回发展成水库,必须赔偿陈氏两兄弟,10年后,他们还可以转卖土地。
在这种情况之,槟州政府批下这块土地给这两兄弟有裙带的作风,而且是完全没有依据政府专业意见的看法,采取偏帮的作法,他要求首席部长对这个问题再给州民一个交代。

■ 马华大山脚区会召开记者会,促请首长林冠英给予槟州子民一个交代。

■ 刘一端出示民联政府发出租赁权给陈宗兴及陈从福的2.675英亩土地的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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