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預付卡代理聲稱預付卡使用期限為90天,檳州首位送嫁郎賴擴汀買了之後,45天后就被中止使用,卡內剩餘的45令吉90仙被沒收,賴擴汀向預付卡總公司追討45令吉90仙十多次不果,週四透過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局主任陳德欽召開記者會。賴擴汀聲稱,今年5月中旬他在光大廣場某手機店內,透過一名預付卡公司代理,在預付卡促銷期間買了一張手機預付卡。
“那位店員告訴我,預付卡內的預付數額使用期限是90天,只要我在90天內加額,原本剩餘在卡內的數額就會連同加額一起重新被啟動,否則預付卡將被中止,卡內的剩餘數額也會被沒收。”
然而,賴擴汀的預付卡在45天后就被中止,卡內剩餘的45令吉90仙也被沒收。賴擴汀通過電郵與通訊總公司交涉超過十次,但總公司方面堅持稱限期是45天,並非90天。他已向貿消部投訴,並將報警。
“那位店員告訴我,預付卡內的預付數額使用期限是90天,只要我在90天內加額,原本剩餘在卡內的數額就會連同加額一起重新被啟動,否則預付卡將被中止,卡內的剩餘數額也會被沒收。”
然而,賴擴汀的預付卡在45天后就被中止,卡內剩餘的45令吉90仙也被沒收。賴擴汀通過電郵與通訊總公司交涉超過十次,但總公司方面堅持稱限期是45天,並非90天。他已向貿消部投訴,並將報警。
口頭告訴期限
他說,當初他購買預付卡時,店員並沒附上條件說明書,只給他一張預付卡,也沒有包裝,而且也只是口頭上告訴他限期為90天,讓他深覺受騙。
陳德欽聲稱,他在接獲投訴后已與有關通訊公司聯絡,並透過電郵方式前後交涉了兩次,但對方仍然堅持立場。他對有關公司人員採取逃避態度應對投訴感到不滿,並表示將向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投訴。
“也許已經有很多人面對同樣問題,但由於數額不多而不當一回事。若綜合全國案例計算,相信這筆數目很驚人,希望面對同樣問題的公眾前來向我投訴。”
陳德欽聲稱,他在接獲投訴后已與有關通訊公司聯絡,並透過電郵方式前後交涉了兩次,但對方仍然堅持立場。他對有關公司人員採取逃避態度應對投訴感到不滿,並表示將向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投訴。
“也許已經有很多人面對同樣問題,但由於數額不多而不當一回事。若綜合全國案例計算,相信這筆數目很驚人,希望面對同樣問題的公眾前來向我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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