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否決国陣三分之二议席,阻止巫统通过修宪搶过首席部长宝座。
2. 推动“全民入股” 概念,让人民分享槟州財富。
3. 重组槟州发展机构、槟州投资机构、槟州技術发展中心与港务局。
4. 落实居者有其屋目标,扩大绿肺及中止不利人民的发展计划。
5. 通过联邦宪法第113(4)条文,恢復槟州地方议会选举。
6. 不再非法拆除各宗教的祈祷场所。
7. 安装各种语文的路牌。
8. 通过施压为各源流学校提供平等拨款及增建华小。
9. 挥别公共交通夢魘,提供完善的巴士、渡轮与轻快铁服务。
10. 政府工程与合约需公开招标、规定公职人员申报个人与亲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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